上饶市姬芝雯
美容服务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被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上饶市姬芝雯美容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前列款的规定。
上饶市姬芝雯美容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前列款,构成了公共场所卫生类违法行为。对此,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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