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里,与气温一起回升的,是澎湃的消费热情。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法眼看消费”,聚焦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网购线下多重消费场景的案例,切实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织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网,让老百姓敢于消费、放心消费。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让自己保持年轻
但选错一次
美容变毁容
近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有关美容的案件备受关注。
2020年11月3日,徐某到北流某美发店美发,经美发店老板娘余某推介后支付了1.23万元,并由余某、窦某二人对其实施左边太阳穴、
法令纹、泪沟、左右脸凹凸、额头等进行填充及眼底去皱。11月22日,徐某第二次到店接受开宽
双眼皮手术。2021年3月、9月,徐某两次到店接受注射填充项目。术后不久,徐某头部出现严重的注射物下垂和肿胀不消。2022年3月,徐某到店做较后一次加固型填充并进行双眼皮埋线。随后,徐某头面部一直肿胀疼痛,直至一侧眼睛完全无法睁开。徐某到医院手术治疗恢复受损面部。
期间,徐某向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举报美发店非法行医,该局经监督检查发现美发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执业活动,并且该局委托鉴定机构对徐某的伤情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徐某左侧部分面瘫,构成十级伤残。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将案件移交给北流市公安局,北流市公安局认为美发店造成徐某左侧部分面瘫不属于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故对美发店非法行医不予立案。徐某遂诉至北流市人民法院要求美发店经营者李某、余某、窦某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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